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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十严禁” 严防 2020 年“五一” 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各系(室)、各党支部:

2020 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落实市纪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市纪委监委派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有关要求,对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进行廉洁过节提醒。

一、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要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以优良的作风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诚实劳动、廉洁劳动、合法劳动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执行“十严禁”,令行禁止不触“红线”

全院教职工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贵重物品以及通过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形式违规收送礼金;

三是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四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超标准接待;

五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六是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七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天价烟”“定制酒”或其他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

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为群众办事“腾挪闪避绕”。

三、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教育在前,广泛开展监督检查。驻校纪检监察组对劳动节期间新发生的违反“十个严禁”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干部领导责任。

驻校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26667696

 

理学院(基础课部)党委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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