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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理学院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年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现对我院国家级(2017年立项两年期)、市级(其中:2017年两年期项目;2018年一年期项目)、校级(2018年立项一年期,其中含自筹项目,“格力专项”)的相关结题工作布置如下:

1. 结题时间要求: 5月13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至数学联社。

2. 结题材料填报要求:每个项目结题时,应填写“天津商业XX级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申请表”,同时提交完整的结项材料,结项材料主要包括:封面(学校统一印制)、内封、结题验收申请表、立项通知书、项目申报书、项目开题报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研究报告、主要成果统计表、发表论文及佐证材料、成果影响证明材料、其他重要附件、项目成绩单、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30%),同时提交一定形式的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或系统、专利申请或授权书、竞赛获奖等,最好能附有应用前景评价。

结项材料一律按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顺序见附件1-3。将结项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 结题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5月15日下午2:00,由数学联社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每组项目团队准备3分钟以内的PPT报告,用以介绍结项情况,并以“级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发lixueyuandc@126.com

(3)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通知地点抽签决定答辩顺序,逾期未到,将随机分配顺序。剩余30秒时工作人员会给予提示。若需他人配合播放PPT,请自行安排。

(4)请各团队成员按照答辩顺序,提前到制定地点进行候场,不可在楼道内逗留,影响正常通行。答辩结束后,请有序退场,不要在门口或楼道内逗留,以免影响评审会正常秩序。

4. 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结题的项目,将被取消相应的资助经费,同时取消其项目资格。

5. 项目结题后,根据项目成果与专业教学计划的相关程度,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项目组的学生可分别获得相应的综合素质学分,以及可取代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的实践学分。以上两类学分不能同时获得。获得实践学分需由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初审,报教务处审定。

6. 结题后的项目由指导教师、学院教学副院长等签署该项目的“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绩单”,汇总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录入成绩。

7. 要求以项目成果取代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商业大学‘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取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申请表”,经学院工作小组初审后,由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8.凡公开发表的论文一律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8版)》所列期刊为主,同时须在期刊注明:“天津商业大学XX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金项目”并注明项目编号。

9.材料报送

各项目团队根据评委老师的点评意见完善结项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改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交至1-818韩莉莉老师,电子版发送至lixueyuandc@126.com

理学院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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